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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審理了一起典型的勞動爭議案件。勞動者張某在某公司工作多年,因公司長期拖欠工資、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在工作過程中存在未提供安全防護措施導致其受傷的情況,張某與公司多次協商無果后,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補繳社會保險費并賠償工傷損失。 受理此案后,法院高度重視,迅速組建了由經驗豐富的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在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充分地舉證、質證和辯論。 勞動者張某提供了勞動合同、工資條、工傷認定書等大量證據,證明其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以及公司拖欠工資、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未提供安全防護措施導致其受傷的事實。而公司則辯稱,因經營困難暫時拖欠工資,且對張某的工傷認定存在異議,認為張某自身也存在一定過錯。 合議庭成員仔細審查了每一份證據,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他們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案件進行了深入分析和研判。最終,合議庭認定公司存在拖欠工資、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以及未提供安全防護措施導致張某受傷的違法行為,依法判決公司支付張某拖欠的工資、補繳社會保險費并賠償工傷損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法院判決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張某拖欠的工資共計37866元,并補繳張某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同時賠償張某工傷損失共計16485.33元。這一判決結果充分體現了法律的威嚴和公正,讓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了切實保障。同時,也讓用人單位認識到了依法履行勞動義務的重要性,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不僅關系到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將繼續依法履行職責,公正審理每一起勞動爭議案件,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初審:郭小宇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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