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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參與、助力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江源林區基層法院選派富有調解業務經驗工作人員入駐江源區綜治中心,以法治力量賦能基層治理,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新機制。 近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依托綜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聯合江源區綜治中心,通過先行調解機制,成功化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 陳某來到江源區綜治中心尋求幫助,綜治中心的服務工作人員熱情的接待了陳某,并向陳某了解了有關情況,得知陳某與張某某民間借貸糾紛,經初步研判,該糾紛屬于人民法院訴訟服務范圍,遂將陳某分流引導至江源林區基層法院駐綜治中心訴訟服務窗口。 經工作人員初步研判,該案存在先行調解的可能性,本著減少當事人訴累的目的,訴訟服務工作人員征求雙方當事人均同意先行調解的意見后,轉由綜治中心入駐法官依法委托駐綜治中心人民調解員對該案進行調解,并通過多元解紛平臺為調解員提供法律支持和調解指導,確保案件的調解合理、合法。通過調解員的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調解員根據雙方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出具了調解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又根據出具的調解協議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文書的效力。至此,該糾紛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該案件的處理是通過綜治中心多元解紛解決的。綜治中心的建立整合了司法資源與調解力量,不僅大幅縮短了糾紛解決周期,降低了當事人的解紛成本,更以柔性化的方式消解了矛盾雙方的對立情緒,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初審:郭小宇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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